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12-30 09:37 来源: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24年,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位推进,法治教育深入人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会议要求,我局结合工作特点,立足民宗实际,持续深入实施《漳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县(市、区)民宗工作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内法规及规范政府行政权力、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或培训班次约100场,受训人员1000人次,学习培训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二)执法必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动态(退休、调出、调入)管理。全市民宗系统现在职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的有30人,同时选派12名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福建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专业考试,均已通过考试。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我局督促指导5处符合条件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申报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通过每月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置发布违规信息内容的互联网账号6处,进行变更民族成分行政确认10件。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均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并通过各宗教团体协助执法单位开展宗教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尊法学法用法有机融入“解经、讲经、用经”中国化。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每年均有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今年1月我局对诏安县民族宗教局提交的一起行政处罚案卷提出评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指导意见。

(三)依托活动,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漳州市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户外LED滚动宣传栏等新媒体平台,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宣传重点,在全市民宗领域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6月,在云霄县委党校举办全市基层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相关人员围绕如何落实“人、财、场所、活动、互联网”五方审核机制、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闽执法”平台应用和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活动管理,以及如何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主题进行讲解,并围绕近两年来开展非法宗教出版物查处、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严格查处涉宗教领域“两违”等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同时,在2024年全省“宗教政策法规大擂台”比赛中,我市代表队荣获三等奖,在全省各地市代表队中排名第三。

(四)科技保障,推进线上行政执法。

我局积极推广应用“闽执法”工作平台,协助构建“网上办案+移动执法”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案件登记、调查取证、法制审核、文书生成等行政执法“零距离”办案和执法数据实时归集,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全市民宗系统各单位已于1月31日前如期完成在“闽执法”平台均有办件的指标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日,全市民宗系统应用“闽执法”平台共办理行政检查343件。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保持涉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联合执法常态,其中,在“闽执法”平台中,我局与财政部门配合,如期完成宗教活动场所财税试点“综合查一次”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个别民宗工作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增效。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诸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依然还存在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瓶颈,下乡调研指导的力度还需加强,尤其在一些较为偏远的民族乡村、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普法工作还属于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深入基层指导。

(三)执法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对法治宣传教育较为重视,但对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不硬。由于县级民宗工作部门已不属于政府部门或政府工作部门,其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基层执法主体资格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共同体、中国化、一家亲”,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深入抓好“八五”普法规划、验收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特别针对民宗工作干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民族宗教领域全过程、寓于日常工作指导检查中,确保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整合全市在岗持有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证人员,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人员统筹使用,根据个案需要,可以临时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县(区)联合执法。特别是让新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能够有机会参与执法实践,获得执法经验。另一方面,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和新到宗教工作岗位人员专业培训考试工作,不断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培训。要以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为抓手,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编写本市行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以案释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使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学以致用,形成自上而下、常态化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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