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的通知》,结合我市《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我局认真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局党组中心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市民宗局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县(市、区)民宗工作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等方式开展各项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内法规;学习规范政府行政权力、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2023年至今,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或培训班次250个,受训人员2000人次,学习培训达到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动态(退休、调出、调入)管理。全市民宗系统现在职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的有30人,其中:市民宗局5人、芗城区0人、龙文区2人、龙海区3人、长泰区2人、漳浦县2人、云霄县2人、诏安县2人、东山县3人、平和县2人、南靖县2人、华安县5人、漳州开发区0人、常山开发区0人、古雷开发区0人、台投区0人、高新区0人。另有1人正在申领证件(台投区1人),11人通过省民宗厅专业考试,2人通过省司法厅综合考试。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我局已制定并印发“三项制度”在全系统全面推行。2023年以来,我局指导督促50处符合条件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申报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通过每月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置发布违规信息内容的互联网账号19处,进行变更民族成分行政确认18件。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单位均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并通过各宗教团体协助执法单位开展宗教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尊法学法用法有机融入“解经、讲经、用经”中国化。
二是运用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漳州市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户外LED滚动宣传栏等新媒体平台,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宣传重点,在全市民宗领域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5月28日,市民宗局党组(扩大)学习会中,重点对民法典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学习,带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
2023年,我局制定并印发民族宗教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细化任务、建立清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同时,在“闽执法”平台中,我局与财政部门配合,如期完成宗教活动场所财税试点“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保持联合执法工作常态(主要是涉宗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方面。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每年均有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今年1月我局对诏安县民族宗教局提交的一起行政处罚案卷提出评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指导意见。
我局并未有可实施专项监督的罚款个案,全市民宗系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根据违法违规事实和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以及产生后果危害轻微的情节均未给予罚款。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方面。
我局积极推广应用“闽执法”,协助构建“网上办案+移动执法”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案件登记、调查取证、法制审核、文书生成等行政执法“零距离”办案和执法数据实时归集,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全市民宗系统各单位已于1月31日前如期完成在“闽执法”平台均有办件的指标要求。2023年至今,全市民宗系统应用“闽执法”平台共办理行政检查219件(其中:市本级21件,芗城2件、龙文33件、龙海25件、长泰12件、云霄31件、漳浦11件、诏安25件、东山9件、南靖33件、平和3件、华安14件)。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方面。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上一轮机构改革,市民宗局没有变化,仍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11个县(区)民宗局被合并,其民族宗教工作职能被划入统战部,在统战部对外加挂民宗局牌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龙海区民宗局仍独立保留,芗城区、龙文区和南靖县民宗局与统战部共用外,其余挂牌单位均不再独立保留。上一轮机构改革前,县(区)民宗局共有43名工作人员(含编内、编外人员),现有33名(最多的减少3名)。5个开发区(投资区)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均由各功能区区直部门承接(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挂靠在社会发展局,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挂靠在社会事业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划入社管局)。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6月底在云霄县委党校举办全市基层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相关人员围绕如何落实“人、财、场所、活动、互联网”五方审核机制、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闽执法”平台应用和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活动管理;如何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主题进行讲解,并围绕近两年来开展非法宗教出版物查处、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严格查处涉宗教领域“两违”等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二、经验典型
在今年6月下旬举办的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上,有7县(区)作了行政执法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其中,有1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已推送给省民族宗教厅。
三、存在问题
对照《行动计划》,我局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一是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个别民宗工作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增效。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理中虽然取得了诸多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依然还存在普法不平衡的瓶颈,下乡调研指导的力度还需加强,尤其在一些较为偏远的民族乡村、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普法工作还属于薄弱环节,还需进一步深入基层指导。三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全面。对法治宣传教育较为重视,但对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不硬。在我市民宗工作部门中,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基层执法主体资格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四、改进意见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有力指导下,按照各级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民族宗教领域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计划,细化任务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特别针对民宗工作干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把行政执法融入到民族宗教领域全过程、寓于日常工作指导检查中,确保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整合全市在岗持有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证人员,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人员统筹使用,根据个案需要,可以临时抽调参与缺少执法人员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让新取得执法资格人员能够有机会参与执法实践,获得执法经验。另一方面,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和新到宗教工作岗位人员专业培训考试工作,不断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平台应用。要以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重新梳理民宗部门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裁量基准、法律文书格式等执法要素信息,使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学以致用,形成自上而下、常态化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