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世民委员:
您提出《关于我市基层政府进一步落实落细《宗教事务条例》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将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办理时限,迅速推进办理工作,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协调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8年2月1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积极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于2022年底制定出台了《漳州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调训、轮训工作办法》,2023年至今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3场次,约300人受训。同时,结合每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通过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下基层进行法治宣讲等形式,推动乡镇、村(居)、基层组织和相关人员《条例》知识广泛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宗教工作干部落实《条例》的能力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制。全市各县(区)均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制度、村(居)网络节点联络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履职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形成信息全掌握、责任全落实、问题早发现、矛盾速化解的有效机制,有力推动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精细化管理服务和责任制的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居)宗教网格员2172人,已实现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全覆盖。三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通过制定《漳州市2023-2025年宗教人才培养规划》,形成每三年轮训一遍的培训常态机制。近年来,市民宗局通过指导、组织、举办培训班,安排人员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宣讲,助推宗教界人士提升理论素养。2023年以来,全市宗教团体及部分宗教场所开展教育活动22场次,约计800余人受训。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履职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全市17个宗教工作部门,34个宗教团体均设教风问题举报平台;推动全市34个宗教团体建立健全监事制度,教职人员违规惩戒制度、违规人员公示制度。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聚焦“人、财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五个重点,着重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大力解决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持续维护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真诚感谢您对漳州宗教工作的支持。
领导签署:何胜火
联 系 人:李建政
联系电话:2029590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