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规划计划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细化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的通知

漳财行(2024)1号

各县(区)财政局、民族宗教局:

    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明确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细化项目。即在2023年市财政局与市民族宗教局联合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经费(漳财行指〔2023〕28号)基础上进行细化。经济发展类款列“2130599-其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社会事业类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类款列“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漳州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漳财行〔2022〕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同时,将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有关县(区)财政局、民族宗教局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财绩〔2021〕10号)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安排表

          2.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项目安排表

          3.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绩效目标表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1

 

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区)资金合计
芗城区40
龙文区2
龙海区119
长泰区35
漳浦县253
云霄县42
诏安县47
东山县5
平和县65
南靖县20
华安县102
市民宗局70
合   计800

    附件2

 

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市、区)项  目  名  称经济发展类社会事业类民族团结进步类合计
芗城区松洲村白墓山机耕路段白改黑30  40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10
龙文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2 
龙海区龙海区民族中学校园文化宣传栏项目 9 119
新厝村沿海大通道连接内虎农场道路提升工程40  
隆教乡排水管道工程(白塘村湖西自然村)60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10
长泰区长泰区坂里乡乡村振兴项目-“一带两片”砂仁种植基地道路(高利线)拓宽工程30  35
长泰区坂里乡高层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5
漳浦县赤岭畲族乡土塔村朴仔脚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10   
蓝理故居-太妈衙修建项目 60 253
漳浦民族中学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经费 5 
福建省漳浦民族中学建设机房等配套建设 20 
赤土乡下埔畲族村民族文化广场修缮工程 20 
漳浦民族华侨中学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展览室 20 
漳浦民族华侨中学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经费 5 
闽台畲族博物馆改造提升 43 
湖西民族中心学校教学一体机购置 20 
县民宗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含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基地举办“三月三”文化节项目经费)  50
云霄县下河乡坡兜村畲药种植项目40  42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2
诏安县漳州市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启动”仪式  1547
诏安县西潭镇美营村庵塘路硬化工程32  
东山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55
平和县平和县山格镇土田村仓仔组居住点休闲公园建设项目 16 65
平和县崎岭乡南湖村畲族小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排水沟)8  
平和县秀峰乡坝头村村口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5  
平和县南胜镇龙溪村大茂小组标准化路灯建设工程8  
平和县芦溪镇九曲村少数民族自然村厝南坂亮化项目15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3
南靖县三卞村过沟钟土坑至崎坑农耕路道路硬化建设17  20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  3
华安县官畲村乡村集市摊位提升项目50  102
沙建村村部、大礼堂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47  
华安县高山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训练经费 5 
市民族宗教局慰问和助学经费  2570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重点)单位创建费用  16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费用(职业技术学院,含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蹴球、陀螺〉比赛项目经费) 15 
民族团结工作经费  14
合  计    800

    附件3

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补助区域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
资金情况 (万元)资金总额:800
其中:财政拨款8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根据《漳州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漳财行〔2022〕9号)规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民族乡村各项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推动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业、民族特色旅游业、民族医药等产业;开展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支持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提升民族乡村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支持城市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
全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市本级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下拨资金全年下达资金总额度(万元)8004021193525342475652010270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项目数反映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数量情况141 21111 412 
补助卫生、教育、文化、体育项目数反映民族乡村社会事业建设数量情况12  1 8   1 11
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数量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数量情况131111111111 3
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项目建设合格情况≥85%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项目按时开工情况100%
项目按进度完成率项目按进度完成情况≥85%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少数民族地区人均年收入增长率反映少数民族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情况≥4%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满意度≥8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