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局,漳州开发区社发局、常山开发区民政局、古雷开发区社发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管局、漳州高新区社管局:
现将《漳州市宗教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漳州市宗教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漳安委〔2023〕9号)和《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消安委办〔2023〕27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对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两个根本”要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99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四方责任”,聚焦宗教领域“安全工程”建设六项主要任务: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宗教活动安全、治安安全、文物安全,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落实到位,确保全市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压紧压实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团体指导、场所主责的责任体系,强化本行业领域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织密织牢安全防范网络,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同时,根据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制度,由局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定期或不定期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并不定期发布工作提醒,加强对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具体工作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开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根据省民宗厅指导意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组织自身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演练;县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组织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演练。结合漳州实际,重点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在建工程安全,对于年代老旧、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或者临时改建涉及拆改主体结构、达不到建筑安全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一律不得居住或开展活动;对于消防方面存在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的,坚决予以纠治;对于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坚决予以叫停;加大以合规使用电器、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关闭。要建立问题清单,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项目和整改期限。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落实;问题突出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场所和相关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并制定落实后续监管措施。
(三)持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根据《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方案》和市、县(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指导意见,对照具体《考评细则》和我局《安全生产(消防)检查表》,对标对表,加强监管部门的督查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以及责任主体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检查,跟进落实安全风险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要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100%单位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分四个步骤进行:5月2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7月底前自查自改;11月底前督促整改;12月底前总结提高。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有关负责同志抓总,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督促宗教领域各单位落实自查自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抓实风险管控。要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以及突出问题,及时向所监管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和工作要求。对重点难点问题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治到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进行通报。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巡查制度,密切掌握宗教领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确定信息报送负责人和联系人,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和12月1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市民宗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文婷,电话:2029590,传真:2023107,邮箱:zzminz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