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法 单 位 |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法对象 | 普法方式 |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 2.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3.民族乡村、民族中小学; 4.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5.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
| 1.举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2.开展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 3.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5.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 |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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