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宗教教职人员教风问题举报平台
2022-11-27~2023-12-31 状态:征集结束

良好教风的主要表现形式

1.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政治觉悟、信仰素质、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2.知法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开展宗教事务,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管理。

3.严守教规。开展研习、讲授、阐释教义教规活动,认真研读宗教经典,严格遵守宗教教规,注重持戒修行,提升宗教造诣。

4.规范自我。要规范自我言行、着装、礼仪,注重自身形象。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教内团结,化解矛盾纠纷,倡导彼此尊重、和睦相处。

5.民主管理。自觉落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规范财务、教务、事务管理。

6.服务群众。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指导他们在生产、生活中践行信仰,做信仰纯正、理性平和、举止文明、品德高尚的好公民、好信徒,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7.率先垂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洁身自好、爱惜名誉,发挥在本宗教界的引领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教风问题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6-2029590

举报邮箱:zzmzjz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