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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民宗〔2022〕30号

姚家辉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并就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明确要求。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漳州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46个少数民族成分,有3个民族乡、36个民族村(含3个作业区);常住少数民族人口7.7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46%,其中畲族人口6.66万人,居全省第二位,是福建畲族重要祖居地和台湾畲族重要发源地;高山族家庭户124户387人,是大陆高山族人口最多最聚居地区。其中华安县的高山族同胞家庭户有52户135人,有7个高山族聚居点,是祖国大陆高山族同胞聚居最多最集中的县,是开展对台融合发展的前沿和重要基地。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民族政策,推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扶持文化传承保护、组织漳台文化经济交流活动等均取得实质性进展。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今后将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漳州市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加大民族乡村完善交通路网建设、文化民族村落保护力度,要动员社会力量,以民间捐赠、对口帮扶、社工项目、志愿服务等方式,助力民族乡村振兴;明确支持民族乡村提升文化特色保护发展,支持华安县大地村、送坑村、官畲村、坪水村等民族村不断提升特色村寨配套建设;明确进一步增加财政资金扶持,加大市直机关挂钩帮扶力度,聚集各界力量,推动民族乡村群众增收发展。今年中央、省、市三级民族资金继续投入近700万元扶持民族村提升村寨配套建设,共同助力民族乡村发展。

二、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发挥漳州高校智库优势,就如何保护传承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课题研究,推进高校与民族乡村建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研学基地共建关系。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文化体育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共同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师资、培训、规划等方面向少数民族乡村倾斜。把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训纳入各级有关乡村人才学习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启动实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畲族文化、高山族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支持民族乡村建设特色文化广场,支持民族文艺表演队发展,加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三、推动各民族互鉴交融。推荐4A级风景区——官畲村文化表演项目列入国家民委扶持民族特色风景区的扶持项目,推动创作优秀传统文化精品。支持华安高山族表演队编导创作新的舞蹈精品,组织25名以高山族同胞为主的运动员积极训练排练,备战参加第十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各级民族文化联谊活动和经济交流会议在民族村、高山族聚居村举办。 同时,进一步提升送坑村、官畲村两个漳台交流基地建设,提升对台交流文化创新发展,努力搭建成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青年交流平台。

领导签署:蓝碰金

联 系 人:陈映卿

联系电话:2029605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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