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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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2022-05-25 17:05 来源: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各科室、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常态化和动态化管理,提升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漳州市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及《漳州市民族宗教局2021-2023年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特制定我局2022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任务使命,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发挥机关表率作用,加强系统文明创建,进一步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四进”场所活动,建成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向社会传递温暖,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奋力当好新时代富美新漳州,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使党员干部职工成为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言行文明、群众满意的机关工作人员;促使局机关成为“勤廉、务实、和谐、积极向上”的文明机关。推动系统在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阵地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建设富美新漳州做出积极贡献。

三、创建范围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体创建工作

组  长:蒲少城

副组长:林德安

成  员:林玉鹏、陈映卿、蓝敬元、李建政、郭伟斌、

李燕华、洪婉琳、郑颖捷、杨雅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民间信仰科。

主  任:林玉鹏

成  员:陈映卿、蓝敬元、李建政、郭伟斌、李燕华、洪婉琳、

郑颖捷、杨雅红

五、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一是领导重视。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专职兼职人员职责落实;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保障创建活动经费。二是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做到届期创建有规划、每年创建有计划、重大创建活动有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并达到活动有情况说明、图文资料齐全。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一是履行职责好。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统筹、执行、落实能力强,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好;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居全国、省同行业前列,并受到中央统战部、省业务部门表彰推广;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结合我局实际,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诚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

(三)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及“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和谐生态寺观教堂暨美丽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开展。二是开展节日教育实践活动。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三是落实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加强“八不”行为宣传教育,规范“八不”行为。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漳州“同心圆”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绿化美化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一是文体活动经常。经常组织文体活动,开展体育比赛、阅读活动、文化讲堂务实有效、持续常态。二是完善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娱乐、健身器材,全天开放文体活动室。三是积极参与驻地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

(五)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一是制度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规范;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主动简化办事流程;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奖惩分明。科(室)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党组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单位政务落实完成情况,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工作环境优美、服务规范高效。一是工作环境整洁。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办公室桌椅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二是场所文明氛围浓厚。办公场所周围布置核心价值观宣传和传播精神文明风尚氛围浓厚,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三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勤俭节约、节能环保宣传培训活动。规范管理,建立工作责任制。

六、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开展“万家团圆、九州同庆、国泰民安”为主题的春节传统节日教育。(蒲少城)

2.与漳州多加义工服务中心一道慰问南坑社区清洁环卫工人及贫困家庭。(李建政)

3.与漳州市佛教协会、漳州市道教协会,到党  建引领乡村振兴联系点平和县南胜镇法华村,开展“送春联、迎新春、暖人心”和联系村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李建政)

4、到少数民族村和重点宫庙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和宗教界人士(全局人员)

二月份:

1.开展元宵节传统节日教育。(林德安)

2.与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制定《2021年移风易俗行动工作要点》文件。(林玉鹏)

3.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林玉鹏)

4.到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维护整洁卫生的城乡生活环境。(林玉鹏)

三月份:

1.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罗耀聪)

2.制定漳州市民宗局《2022年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文件。(林玉鹏)

3.制定下发《关于继续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通知》。(林玉鹏)

4.制定下发《开展“文明进步和谐生态寺观教堂暨美丽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李建政)

5.制定漳州市民宗局《2022年漳州“同心圆”志愿服务队活动计划》。(林玉鹏)

6.开展义务植树志愿者服务活动。(李燕华)

四月份:

1.开展“慎终追远、缅怀先烈”为主题的传统清明节教育活动。(吴火进)

2.签订《2022年漳州市民宗局移风易俗倡议书》。(郭伟斌)

3.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生态文明建设。(李建政、林玉鹏)

4.到少数民族村指导乡村振兴。(陈映卿)

五月份:

1.到平和县南胜镇法华村慰问贫困户活动。(洪泰强)

2.开展《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学习》教育活动。(洪泰强)

3.组织参观漳州110纪念馆。(李燕华)

六月份:

1.开展垃圾分类清洁家园活动。(李燕华)

2.组织乒乓球比赛。(李建政)

3.开展“彰显国家意识、培育民族精神”为主题的端午节前教育活动(郑溪华)

4.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罗耀聪)

七月份:

1.组织党员到闽南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吴火进)

2.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参观漳州监狱。(李燕华)

3.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陈映卿)

八月份:

1.开展“忠贞爱情、家庭和睦”为主题的七夕节教育活动(蓝碰金)

2.消防安全讲座。(罗耀聪)

3.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督促指导垃圾分类。(李燕华)

4.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系点平和县南胜镇法华村开展送温暖活动。(吴火进)

九月份:

1.开展“阖家团圆、喜庆丰收”为主题的中秋节传统节日教育活动。(郑溪华)

2.到宗教场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李建政)

3.到民族乡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陈映卿)

4.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罗耀聪)

十月份:

1.开展“尊老敬老、助老孝老”重阳节传统节日登高活动。(郭伟斌)

2.开展交通安全出行教育。(罗耀聪)

3.到民族村开展弘扬民族特色文化工作。(陈映卿)

4.到芗城区社区开展“一起防控”工作。(李燕华)

十一月份:

1.考评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林玉鹏)

2.考评开展“文明进步和谐生态寺观教堂暨美丽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李建政)

3.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罗耀聪)

十二月份:

1.对2022年精神文明工作进行总结。(林德安)

2.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系点平和县南胜镇法华村,开展送温暖活动(洪泰强)

3.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罗耀聪)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的有效抓手。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以主动、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创建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去。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狠抓落实,转变作风。科室要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和创建工作任务,各负其职抓好落实,切实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塑造良好形象,凝聚人心,为建设富美新漳州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3.完善措施,携手共创。科室要认真落实局机关制订的各项制度措施,以一流的工作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工作作风,完成好创建各项任务。局机关党支部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为我局在创文明单位作出贡献。负责活动的组织者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不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抓好教育活动落实,努力探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整体水平,进一步拓展文明单位建设的范围和内容,积极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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