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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漳民宗〔2022〕3号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漳州开发区社管局、常山开发区民政局、台商投资区社管局、古雷开发区社发局、高新区社管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漳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3月11日

漳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守正创新,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持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以及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显著增强,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明显增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的能力普遍增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普法工作全过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满足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用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省民族宗教厅的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和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创新普法实践,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内容和方式,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市域治理、基层治理、日常生活,推进智慧普法、以案普法、精准普法。

二、普法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教育引导民族宗教部门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做到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宣传好“中华民族”写入宪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宪法有关民族宗教条文的作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继续推进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强化宗教界的“五个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民族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以及对宗教法治建设的影响,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民族工作方面,继续做好现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理论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各族干部群众贯彻落实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工作方面,以《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开展再宣传再学习再培训,使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规范宗教团体管理,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宣传《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宣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深入宣传财务管理、消防安全、法人登记、朝觐事务管理等宗教事务方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有序开展宗教活动。

(五)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市民族宗教部门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市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规定,学习宣传《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升“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配合相关单位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生态文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抵御渗透、防范邪教、遏制极端、扫黑除恶、疫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财务税收、公益慈善、征地拆迁、出版发行、文物保护、婚姻家庭、涉外涉台法治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三、开展普法工作

(一)加强民族宗教干部的法治教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漳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民族宗教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坚持开展全市基层民族宗教干部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调训轮训。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民族宗教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民族宗教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分批次、分层次开展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团体、进场所,普及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国法和教规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想影响。持续实施宗教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抓住宗教界“关键少数”,强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管理组织的学习,做到两个一:宗教团体要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宗教活动场所要培养一群以场所管委会成员为主的法律明白人。持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在讲经讲道活动中,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在我市宗教领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各民族青少年和城市流动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教育引导各民族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在各民族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青少年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城市民族工作各环节,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社会居民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四)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各族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在法治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对于涉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因民族身份、宗教信仰搞特殊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相统一的观念,坚决纠正法不责众、知教不知法、讲“蛮”不讲法等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要根据规划,细化任务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到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寓于日常工作指导检查中。

(三)提高普法实效性。要利用“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砥砺初心,爱我中华”等主题教育,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工作,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微信、微博、微视频及网站宣传等线上形式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座谈交流调研、现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等线下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强化总结提升。市民族宗教局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鼓励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聚焦问题开展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每年12月份报送当年度的“八五”普法工作小结,2025年12月报送“八五”普法工作总结。市局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投资区)民宗工作部门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通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委统战部,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办公室2022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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