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漳州市民族宗教局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汇报
2021-03-11 11:57 来源: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和全省、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本系统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局开展督查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督查检查组。连日来,我局组织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在家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实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其中,林德安、林玉鹏到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实地抽查了6个场所;肖学文、李建政到芗城区、龙文区、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开发区实地抽查了11个场所;罗耀聪、郭伟斌到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实地抽查了10个场所,各地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陪同检查。

二、督查检查重点内容。各地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宗教工作部门主管责任、宗教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主体责任、场所负责人第一责任等有关情况;落实“三减少”(减少活动数量、减少活动时间、减少活动人员规模),针对性人员测温、佩戴口罩、一米间隔等常态化人员防控,场所消杀消毒通风等日常清洁措施等情况;近期落实“三不”要求(不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内的聚集性活动,不安排跨年、祈福、游园庙会等大型民族宗教活动,不批准开展大型宗教活动)的情况;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主要督查检查“两节”期间有惯例性举办各类跨年、祈福、游园庙会等活动的佛教、道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或转化的点;其他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重点场所。

三、主要工作情况。通过督查检查发现,各单位对督查检查涉及的重点内容基本上都能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本系统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应的工作措施,与全社会形成统一的疫情防控、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大风险大隐患防控氛围。一是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思想较为重视,能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形势;二是防控措施基本到位,多数采取了针对性人员管控、人员进入场所登记测温,落实“三减少”要求等;三是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春节期间惯例性举办跨年、祈福、庙会等活动的场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等要求,及时谋划完善工作方案,并积极做好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同时,对发现的不足问题检查组也向陪同督查检查的基层同志和场所负责人当面指出,填写检查表,要求督促整改落实。譬如,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存在防控薄弱环节,如有的场所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不严格,部分信徒入场未戴口罩;有的场所未严格遵守一米线距离入场和落座;有的场所人员登记不规范、登记不严格,存在象征性登记少许应付检查等现象;有的场所没有制定防控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健全操作性不强。个别场所已更换了新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带,旧的、过期器材却未移走;有的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到位、消防栓被物件遮挡、消防车通道未划标识。

下一步,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梳理排查,坚决堵塞漏洞,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传达部署。各地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传达部署到每一处场所,每位宗教工作人员,形成上下一致、一体推进的防控工作网、安全防护网。二要继续开展督查检查。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要做好宗教界思想稳定工作。利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调研检查等时机,做好解释引导和关心关爱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本领域持续安全稳定。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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