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民族宗教的各项工作职能,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履行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每年还根据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全市各县(市、区)民宗局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科室和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科学规划部署,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民族宗教局严格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规划明确了我市民族宗教系统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强化领导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三项常态化举措,提升民宗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局领导带头学法常态化。局党组中心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政权力的有关法律,学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干部学法常态化。采取市民宗局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县(市、区)民宗工作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等方式,除了利用政治学习、集中培训或自学等,还通过参加各类工作会议、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市民宗局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宗教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厅的专项工作培训9个班次,举办市县两级民宗系统、全市性协会培训5个班次,提升民宗工作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3)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常态化。首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LED屏幕滚动播放、座谈交流、现场咨询和宗教界特有的讲经布道等方式,运用报刊网站、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举办宣传活动、讲座及现场交流等十余场,短信平台发送5000余条。其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民族乡村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此外,抓好民族中小学的普法工作,民族乡中小学定期组织乡司法所入校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开展生动的普法宣传。再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促进国旗、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进宗教活动场所,全市490座宗教活动场所基本都有设置宣传栏,有条件的场所建有电子宣传屏幕,主动向信教群众和香客游人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设有法制宣传橱窗或专栏。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单位指导属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服务信教群众、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外,同各类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及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法律六进 ”“扫黄打非”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市文明办、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治法规网上有奖竞答活动,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民族宗教政治法规的知晓率,普及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推进宗教事务依法规范管理。深入持久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工程”,按级、按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管理督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年初以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抽查405间,发现苗头隐患68个,当场给予纠正和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今年暂无批准设立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事项,完成行政确认更改民族成分确认20件,做到严格依法依规、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实施,严格过程监管。
(2)认真总结 “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本系统“七五”普法的规划,作为“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法律素质。今年,我市组建一支由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民宗骨干工作人员组成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法规宣讲队伍,深入开展民宗法治教育宣传,宣讲宗教事务行政执法2次,业务科负责人宣讲5次。此外,我局结合“宪法宣传周”,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开展宪法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活动,与市文明办、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网上受理诉求、信访工作。认真执行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宗工作实际,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及时更新、充实本局网站内容;通过“12345”平台及时、高效地处理群众诉求件,通过福建省信访系统及时处理信访件,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今年共办理信访件3件。每年都按时向市法制办上报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本局网站公开。
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落实公示责任。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在本局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和清单信息,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事前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制定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编制完成本部门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期限等内容,将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核。规范事中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在编人员12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6人。加强事后公开。严格落实对行政许可等相关执法决定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进行公布。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完善文字记录。结合本部门执法实际,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加强行政执法音像设备配备。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严格音频、视频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列出审核事项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开展法制审核。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已聘请法律顾问,运用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近年来,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基本解决了各县(市、区)、开发区民宗工作部门执法人员欠缺的问题,但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各县(市、区)民宗局并入统战部,各开发区没有专门的民宗工作部门,编制及配备皆多有变动,基层民族宗教事务局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及运用政策法规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 扎实推进本单位党政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2.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培训,落实学法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人员法律素养、文明素养。
3.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4.根据本单位及全市民宗系统实际,认真谋划“八五”普法。
5.扎实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