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开展场所创建活动  引导发挥积极作用
2020-09-22 10:45 来源: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福建省漳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10平方米以上有4700多座,其中有人管理的3989多座,纳入民宗部门管理的553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数分布在乡村,每个村少则1座、多则7-8座。2014年起,漳州市民宗局在全市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与“富美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共同规划、同步建设。每年评出一批“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给予授牌,作为环境建设的示范点,推动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有效地引导民间信仰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厘清工作思路,确定创建方案。福建省漳州市是开展民间信仰试点管理较早的一个地区市。下辖的部分区(县)从1994年就开始探索民间信仰管理办法,2001年市民宗局成立伊始,就在全市启动民间信仰试点管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总结经验做法。认为,漳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存在“五个不一”即“规模大小不一、场所结构不一、场所新旧不一、管理模式不一、供奉神灵不一”,必须结合民间信仰自身特点,参照“富美乡村”制定创建标准加以正确的引导。从2014年开始,每年评出一批“配套合理、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维护到位”的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以点带面,拉动全市民间信仰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组织。创建伊始,市民宗局召集各县(市、区)民宗局、协会和场所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间信仰只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主流文化相协调、才能健康发展。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不仅为对台交流和两岸信众提供良好的活动环境,为“富美乡村”活动增光添彩,而且是建造道德引领、思想教化的主阵地,教育和引导信众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重要平台,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延续中国传统习俗将起到积极作用。按照“市民宗局指导、县级属地管理、场所自我管理”的工作原则,市民宗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民间信仰科和办公室人员为组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民间信仰科;县级民宗局和参与创建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都相应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坚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治理”的社会化管理模式,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建设融入本村的“富美乡村”建设中,积极主动与本级“富美乡村”创建领导小组沟通,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细化评分标准,坚持每年一评。把创建标准分为组织领导、内部建设、外部建设三个部分。组织领导包括:场所有无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分工,有无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民宗局领导有无亲自到现场办公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有无挖掘宫庙历史资料和制作简介。活动有无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内部建设包括:场所有无安装监控录像,消防器材配置是否达标且及时更换;有无管理房和接待室,且卫生是否整洁、有无乱堆放东西,墙壁有无悬挂活动图片、场所简介和管委会领导小组及分工及七项管理制度等文字,布置是否美观科学合理;主殿卫生是否整洁,东西堆放是否科学有序,有无放置危险物品,香炉明火有无移到室外,电线有无有套管且分布是否规范安全。外部建设包括:有无公共厕所,道路硬化率是否达到95%以上,道路两旁及空地绿化覆盖率是否达到80%以上,有无健康文体器材或休闲场所,有无与“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同规范、同建设,水沟是否清洁畅通,垃圾存放有无固定点,卫生保洁有无建立长效机制,有无保洁队伍等。每年11月份,市、县民宗局联合对场所进行考评打分,评出“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并给予授牌表彰。

(四)坚持以点带面,引导逐步推进。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漳州市民宗局以“以点带面,成熟一批挂牌一批,引导逐步推进”为抓手,对民间信仰实施有效管理。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经验交流会,到年度“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地参观,举行授牌仪式等形式。采取“以会代训、典型引导”的方法进行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与度大大提高,示范效应愈发明显。目前,全市已有49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被市民宗局评为“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纳入民宗部门登记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都按“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标准搞建设。

二、创建成效

“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场所建设水平一年上一个台阶,场所内部外部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安全管理、对外交流和公益事业等全面铺开,与党和政府关系进一步理顺,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一、挖掘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社会教化功能,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漳州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大部分始建于明清时期,历史悠久。其崇拜对象大部分都是真善美化身,同时又与佛、道教及民俗活动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比较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成为闽南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宗局开展“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六年来,通过挖掘编发《漳州市民间信仰与当代社会价值论文集》、《漳州妈祖文化》、《漳州保生大帝文化》、《漳州关帝文化》、《开漳圣王宫庙集》和《海峡两岸开漳圣王庙宇楹联集》及《三平祖师分灵录》,以及场所制作宫庙简介在社会宣传,把神灵真善美故事编成芗剧在场所节庆时演出,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社区文化生活,对凝聚人性、抚慰心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和谐。

二、优化美化内外部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场所安全。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建设“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和“富美乡村”活动是漳州市开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竞赛活动。市民宗局把民间信仰建设融入到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之中,把场所“配套合理、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维护到位”作为创建“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活动的总目标。把建成集朝拜、休闲、健身、文体、娱乐为一体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一部分,赋予民间信仰新时代的内涵。仅2019年,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及开展公益事业资金1672.796多万元。同时,把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预案,配全安全设施作为基本要求;把文明敬香和管理制度及财务上墙公示纳入创建范畴,确保了场所安全、和顺。创建活动开展六年来,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提升祖宫祖庙的良好形象,促进对外交流交往,为祖国统一贡献力量。漳州市有40多座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是台湾祖宫祖庙,在台湾分灵宫庙近2000座。通过优化祖宫祖庙内外部环境,挖掘宫庙优秀传统文化,制作宫庙图册,提供具有文化内涵的宣传资料,为台湾与漳州交流创建良好环境,提升祖宫祖庙的良好形象。漳州市“优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六年以来,对台交流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仅2019年,漳州市民间信仰组织赴台交流共32批次、788人次;接待台湾参访团166次、13459人次。发挥了民间信仰在对台交流交往中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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