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民宗教系统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的宗教活动场所大检查。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部分老旧寺庙进行维修的同时,同步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立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老旧土木结构的寺庙教堂)的集中排查整治,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失效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并建立隐患清单,综合运用集体约谈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负责人、通过主流媒体曝光、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土木结构的寺庙教堂。
3.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整治重大节日火灾隐患。进入冬季,各寺庙教堂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的节庆活动、宗教活动、民俗文化活动多,活动与返乡人流交织叠加,信众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烟花爆竹燃放活动逐渐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剧增,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工作情况来看,冬春季也是火灾相对高发期。我市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界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防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宗教、民间信仰团体指导,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主体的责任体系。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场所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场所要明确分工,指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确保有人管、适时管。
各县(市、区)民宗局要联合本地区相关部门开展节日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场所要认真研判可能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掌握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火灾危险因素、防控措施,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圣诞、元旦、春节前要组织联合检查,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各县(市、区)民宗局,市级各爱国宗教团体要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加强火灾防控,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稳定。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站工作,向信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信教群众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要组织宣传队、消防志愿者等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机关干部和宗教活动场所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其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对辖区内设有视听设备的宗教活动场所,100%实现开机消防提示。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组织一次本单位、本系统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民宗局要会同消防部门组织一次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按年度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专兼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兼职消防队联勤联训。
2.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30日前,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各地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要积极开展新装备熟悉使用及实战应用,深入辖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及辖区复杂路况区域等开展演练熟悉,完善应急预案。“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场所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研判。各县(市、区)民宗局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2018年11月30日前,根据本地区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根据火灾风险隐患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落实约谈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研判情况,各地要对存在火灾风险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并要结合重要节庆时段,重点约谈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分别组织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对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严格监管执法。市民宗局每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分别制定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 日内)。各县(市、区)民宗局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宗局成立由市局有关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民宗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县(市、区)民宗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民宗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市、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8日前报送市民宗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1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民宗局林进宗,电话:0596-2033139,传真:0596-2023107,地址:芗城区延安北路35号,邮箱:zzminzong@163.com。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