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佛教协会:
经审查,同意你们提出的场所筹备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1.场所名称: 诏安海上五台文殊寺
2.场所类别: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3.场所地点: 诏安县梅岭镇城洲岛
4.拟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2300㎡,建筑面积490.56㎡
5.筹建时限: 五年
6.具体要求:①场所筹备设立应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正常秩序,不得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表》上载明的事项要求依法进行,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③如需变更有关申请事项,应事先向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④要自觉接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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