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宗教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
市民族宗教局包括四个机关行政科室及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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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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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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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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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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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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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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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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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天主教爱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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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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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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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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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漳州市民族宗教局主要任务是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突出民族特色、突出创业增收,促进民族乡村赶超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规范管理、突出宗教慈善,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中心,扶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
(二)宣传典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工作。
(三)扎根基层,提高挂钩帮扶实效。
(四)规范管理,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五)强化保障,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专项”工作。
(六)丰富内涵,推动漳台交流交往深入发展。
(七)注重排查,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八)深化教育,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0.5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430.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30.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30.53万元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30.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0.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8.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3万元,公用支出29.77万元。
2.项目支出211.7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256.13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25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49.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二)211.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三)56.5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支出。
(四)35.35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支出。
(五)77.8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没有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没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民委,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参访交流,省民族宗教厅、省委统战部等调研指导,我省设区市民族宗教系统交流互访,台湾民族宗教界参访谒祖交流,县(市、区)民族宗教系统市区办事汇报工作接待等,累计接待25批次、接待总人数535人。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57.2%,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支出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3万元。
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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