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4〕6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漳政办〔2014〕64号)文件要求,我局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便于监督”为原则,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拓宽公开渠道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及透明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梳理阶段性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加强监管。按照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分解表,每月收集局内各科室的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过局领导合法性审查后,每季度汇总报请局主要领导签批。同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向市图书馆和档案局进行报送,并上网公布。
(三)明确重点,增强效果。我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自觉地将各项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同时,充分利用局域网、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切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
二、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从新梳理、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开告知书等》应用文书格式,将该项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将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职能,及时、有效地将依法行政审批信息给予公开。前三季度共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行政审批类信息6条。
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4年12月8日